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和《北京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5年)》,推动“人工智能+视听”深入融合,推进广电视听采编播传显全产业链数智化,加快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推进国际一流的中国数字视听制作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充分发挥北京文化资源优势和人工智能领先优势,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更多文化体验场景,实现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人工智能同文化建设、视听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人工智能+视听”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视听产业人工智能应用落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视听”高地。全方位赋能视听产业,构建国际领先的高质量视听内容生成和影视后期制作技术创新应用机制,研发一批创新型视听内容生成工具,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内容生成企业,打造一批技术先进、产业支撑能力突出的“人工智能+视听”技术共享平台,支持市场化的AIGC视听产业服务平台稳定运营,创建一批高质量视听数据集,探索智能视听终端融合发展模式,实现视听产业多场景落地,逐步形成拥有政策示范引领、核心技术领先、智能体系精良、产业要素完备、内容供给充足、高端人才云集的新发展格局。
加快关键技术攻关。聚焦高质量内容生成、智能渲染、多模态数据处理、虚拟现实、信号制作、后期制作等关键领域,推动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研发一批创新型视听内容生成工具,满足文本创作、视频制作、传输储存、后期制作、行业监管等多元场景的高精度、高效率、高可靠需求,建立覆盖基础研究、工具研发和产业化推广的全链条技术支撑网络。
推动数据价值释放。聚焦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多模态数据,建设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高质量视听数据集,围绕视听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探索视听数据分类分级和“监管沙盒”机制,打通视听数据汇聚、处理、开发、应用全链条环节,强化视听数据资源战略支撑能力,建设可信、安全、专业、权威的视听训练数据资源平台,支撑国产化自主通用大模型和视听垂类大模型训练优化。
打造垂类应用场景。聚焦“人工智能+视听”融合创新,贯通科研攻关与应用对接机制,加速AIGC创新应用,赋能内容创作全链条,提升影视工业化生产质效,实现在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综艺节目、公益广告、沉浸式体验、超现场等重点领域应用。通过视听技术赋能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应用项目,淬炼市场影响力大、行业引领性强、要素集聚度高的标杆案例。
提升产业生态韧性。培育引进“人工智能+视听”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推动一批细分领域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设,打造产业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强化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吸引创新型中小企业参与,构建良好的产业合作与竞争格局,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集群效应,推动建立全链条、高端化、智能化视听产业生态。
(一)推动技术创新
1.加快算法模型突破。积极布局“人工智能+视听”领域垂类大模型研发,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加强基础理论和共性技术研究,引导通用算法、底层技术、开源系统等共性平台在视听领域应用,提升面向各类媒体生产场景算法优化与技术迭代能力。联合打造全国领先的大模型调优工场,全面提升视听生成、媒体工艺优化核心算法的国际竞争力。
2.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重点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科研攻关,集中攻克在场景一致性、逻辑连贯性、物理真实性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视频生成模型训练关键技术,推动高质量、高可控的视频生成模型落地应用,重点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AI作品。打造自主可控的渲染引擎,突破实时动态渲染、物理级光线追踪与云协同智能渲染技术,支持4K/60fps影视级输出,提升渲染质效。建设覆盖AI制播、视频生成、修复、剪辑的国产化智能工具集,提供低代码组件与标准化API接口,赋能视听企业高效创作。
3.促进技术创新应用。鼓励内容制作企业、硬件生产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支持采编播传显系统智能化改造及业务模式重构。推动生成式与判别式技术融合创新,聚焦超高清内容生成、智能编排剪辑、视频修复增强、跨模态分析检索、AI数字人、AIG-3D、互动式视频、沉浸式体验等方面创新应用,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在视听领域的集成适配。支持内容制作企业应用多模态违规识别、深度伪造检测、区块链等技术,加强内容安全审核。
(二)加强核心要素供给
4.强化算力筑基。落实《北京市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用好北京算力互联互通和运行服务平台,搭建低延时算力推理圈,保障视听内容智能化采集、传输、实时处理、审核等应用需求。支持国产化算力技术应用,构建安全算力环境,保障视听领域垂类大模型训练、推理和行业应用的安全隐私需求。支持应用绿色节能技术,降低能耗,提升算法能效比,降低视听内容生成与渲染的算力成本门槛。
5.建设高质量视听数据集。聚焦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多模态数据采集与整合,支持行业推进AI内容生成数据集标准建设,打通数据汇聚、清洗、标注、训练、开发和应用全链条,规范数据采集、处理和共享流程。聚焦视听行业发展需求,建设高品质可信视听数据集,统一规范分辨率、色域、帧率、声场、3D素材等技术指标。构建安全可靠数据空间,支持建设多模态视听数据资源池。探索视听领域“监管沙盒”机制,明确准入标准、测试范围、效果评估及退出机制。加强高品质视听数据集分类分级管控,有力支撑数据高效流通和融合应用。利用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基地,为大模型企业提供数据治理、智能标注和训练服务。
(三)支持协同平台建设
6.加快科学创新规划布局。坚持政产研学用协同,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视听与文商旅体等多领域融合发展。聚焦构建“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场景应用”闭环,依托区位资源优势,支持内容制作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人工智能+视听”研究,聚合要素资源,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和应用示范。
7.加快智能体研发。围绕场景需求与模型创新应用,建设面向“人工智能+视听”智能体开发平台,搭载视频生成模型、智能编辑模型、视频增强模型、多模态融合模型等多种基座模型,提供剧本生成、自动剪辑、场景合成等功能的智能体开发组件,构建自主可控的模型交互协议,支持用户通过平台快速构建视听智能体,降低视频制作的技术门槛和制作成本,助力视频制作智能化水平提升。
8.搭建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支持内容制作企业、视听产业园区、科研机构、数字资产运营商,共同构建高品质视听数据运营平台或依托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开展相关数据运营,引导利用区块链和智能合约技术开发新业态,保障交易过程安全可信、可追溯。鼓励构建数据产品评估模型,引导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完善视听数据定价规则,推动视听数据产品公平透明交易。鼓励采用订阅、购买、授权等多元化数据交易模式,确保视听数据交易健康发展。支持建立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机制,强化数据安全与合规,确保交易数据合法合规使用。
9.鼓励构建AIGC视听产业服务平台。支持产业园区运营方、孵化器、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建设并持续运营AIGC视听产业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支持、应用推广、投融资、人才、空间、标准制定、成果转化、商业化合作、行业交流及赛事活动、国际交流等相关服务,推动建设AIGC视听产业创新生态体系。
(四)拓展应用赋能
10.赋能内容创作。鼓励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内容创作,赋能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综艺节目、短视频、公益广告、沉浸式体验、超高清视听舞台艺术等应用,赋能剧本创作、角色设计、内容拍摄、后期制作、宣推发行业务流程,缩短制作周期,降低制作成本,增强视觉效果。
11.赋能影棚剧院。鼓励人工智能赋能水下摄影棚、XR虚拟摄影棚、虚拟现实动作捕捉摄影棚、舞台艺术等领域应用,提高舞美置景、景别切换、剧组转场效能,增强互动性、沉浸感。支持电影放映厅、剧场技术升级,打造超高清沉浸式新场景。
12.赋能网络生态。推动“人工智能+视听”技术在网络直播、视频剪辑、企宣推荐、社交娱乐、智能分发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提高内容创作效率,促进精准分发,降低内容创作与传播成本,推动互联网内容生态更加健康多元。
13.赋能融合发展。促进文商旅体广电融合发展,鼓励“人工智能+视听”技术在虚拟场景构建、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提升文化产品创新和互动体验。利用视频生成技术对北京文物古迹活化宣传,通过超高清裸眼3D和AIGC相结合,打造生动呈现历史文化景观。促进LBE大空间技术发展,打造文化娱乐消费体验新地标。
14.赋能动漫产业。推动“人工智能+视听”技术在动漫上下游产业的应用,聚焦设计与创新、美术资源自动化生成与优化、智能程序算法与优化、个性化音效与配乐创作、精准反作弊与安全防护、智能玩家匹配与社交互动增强等进行产品和服务开发,缩短更新周期,降低开发成本,优化用户体验,推进人工智能驱动的多模态营销内容自动化生产与精准分发体系建设。
15.赋能广告生态。推动“人工智能+视听”技术赋能广告内容生成、制作、投放,实现降本增效,推动传统广告业提质升级,实现向即时响应、情境驱动转型,更好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支持AI数字人等加速落地广告营销、电商直播等应用场景。
16.赋能终端应用。构建“端侧AI芯片+视听算法+智能体”的融合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发展AI电视、AI手机、AI眼镜、AIPC、AI车载音视频、AI数字人等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支持终端制造企业与视听数据平台、科技企业合作,开发面向智慧工业、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领域的视听应用解决方案。鼓励企业加强端侧AI推理能力建设,通过边缘计算和云端协同,实现视听内容的实时生成、智能编辑和个性化推送,提升用户沉浸式体验。建立智能视听终端测试验证平台,推动形成行业标准和评价体系。
17.加快国际开放合作。支持优势企业“走出去”,推广自主创新产品,推动智能翻译模型、微短剧多语种制作等优势领域发展,打造“人工智能+视听”出海典型案例。鼓励境外、京外企业和机构在京设立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实验室和创新基地,推动国际资源与技术引入,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北京人工智能视听产业全球影响力。
强化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协同推进。联动人工智能企业和视听产业园区、重点视听企业和创新平台,充分发挥视听行业场景优势和产业配套能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落地实施,培育品牌活动,实现“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文化领域新质生产力支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对算力、模型、数据、作品等进行奖励,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视听产业的融合应用。依托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联合视听行业的龙头企业及相关金融机构,鼓励设立专项基金,推动社会资本加大对“人工智能+视听”产业的投融资规模,实现产业聚链发展。
引育复合人才。支持高校设置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算法应用等“AI+传媒”交叉学科课程,鼓励企业与院校共建实验室、AI创新中心等产教融合基地,共同培育智能编导、智能内容生产、自动化剪辑、AI内容审核、AI主播、内容分发等人才,打造国际领先的“人工智能+视听”培训基地。汇聚全球智慧与创新力量,建立行业新兴团队和创新人才发掘机制,建设新型高端首都广电智库,为人才培养提供全方位智力支持与服务保障。
强化安全管控。探索建立视听数据版权保护机制,规范数据使用许可,避免生成或传播涉及隐私的虚假视频导致隐私泄露。鼓励应用深度伪造检测技术,严格限制伪造内容生成和传播,防范虚假信息带来的社会信任危机和安全隐患,确保视频生成技术安全、可控、负责任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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