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5-10-3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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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国家政策新机遇,构建智能经济新形态,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催生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产业集聚地和应用示范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力打造“三个高地”和全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以及经济社会未来发展方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我省创新要素集聚、应用场景丰富、产业门类齐全、生态基础优良的综合优势,坚持统筹布局、创新驱动、应用牵引、融合赋能的原则,按照“两年有突破、五年见成效、十年成高地”的要求,抢抓国家政策新机遇,构建智能经济新形态,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催生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产业集聚地和应用示范地。

到2027年,全省人工智能产业规模突破1200亿元,智能算力达5.25EFlops,实现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文化等重点方向深度融合,形成50个左右行业垂类大模型、200个左右典型应用场景,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5%。

到2030年,全省人工智能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智能算力达12EFlops,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初步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赋能应用引领区。

到2035年,全省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人工智能应用水平跻身全国前列,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重点方向

(一)科学技术领域

1.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加快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支持物理、数学、生物、材料等基础学科与人工智能的交叉研究,加速重大科学发现进程。推动基础科研平台智能化升级。加强人工智能与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气候模拟等领域技术协同创新,加快推动类脑芯片、量超智融合计算等前沿领域探索研究。探索建立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形式,支持人工智能对人类认知判断、伦理规范等方面的深层次影响和作用机理研究。(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各市州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人工智能+神经科学。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一体化协同发展,聚焦脑科学、脑机接口、神经康复等重点领域开展协同创新,加强神经科学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开展脑认知机理与脑机智能、脑机接口基础软硬件、智能康复评估系统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新的科研成果支撑人工智能场景应用落地,以新的应用需求牵引神经科学创新突破。(省科技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产业发展领域

3.人工智能+先进制造。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4×4”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度融合,纵深推进“智赋万企”行动,加快发展绿色智能计算产业。以制造领域垂类大模型为核心驱动力,围绕工程机械、航空航天及北斗、智能衡器计量、先进钢铁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深度融合应用,提升制造业全流程智能化水平。依托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推广一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场景,梯度培育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双向赋能,打造优势行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融通,重塑生产流程和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人工智能+文化旅游。积极构建超高清视频、文博等高质量语料库,搭建行业应用共性平台,全力争取文化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布局湖南。加速发展应用内容/IP型数字人、功能服务型数字人和虚拟分身数字人。建设岳麓山文化数智传播实验室等平台,推动湖湘文化数智化传播。支持对马王堆汉墓简帛、岳麓书院典籍等进行高精度数字化采集与知识图谱构建,建立“数字湖湘基因库”。鼓励开发文生视频等大模型产品,促进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统筹推进全省数智文旅“一张网”建设。加快音视频设备、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智能文化装备发展。集成应用AR/VR、智能感知、数字光影等前沿技术,强化“实景三维湖南”成果应用,培育一批沉浸式智慧文化旅游新场景、新产品。(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人工智能+农业。加快推进智能育种,依托岳麓山实验室加速人工智能育种技术体系研究,推动传统育种向智能育种转变,有效缩短育种周期。大力发展智能农机装备,提高环境感知、智能决策、精准控制等能力。加大应用水肥药精准施用、环境精准调控等技术,打造一批无人农场、渔场。基于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市场等数据,构建智能决策支撑系统,推动形成高效、精准的农业生产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具身智能。创新发展具身智能,以应用牵引迭代演进,持续推进具身智能进化升级。加快升级深度学习、模仿学习、迁移学习等智能算法,推动智能体感知、决策和控制能力跃升。加快研发视觉、听觉、触觉等高精度智能传感技术与多模态融合算法,提升智能体多元多维信息的感知理解水平,实现更加自然的人机交互体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费提质领域

7.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积极推进长沙国家“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城市建设,加大自动驾驶车辆投放力度。推进长株潭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开放区域划定及其高精地图采集编制,探索智能审图与安全智管在自动驾驶领域的应用。加快无人清扫、洒水等作业车辆参与城市道路养护巡检。推动快递配送、外卖零售、货物运输等无人车在园区、景区、矿山等封闭场景加快应用。推动在机场、火车站等客运枢纽应用无人接驳车辆。加快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构建智能综合交通体系,提供智能化、场景化、个性化公众出行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人工智能+终端设备。持续迭代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智能耳机、AR/VR设备等穿戴设备,不断提升空间感知、实时翻译、健康监测等性能。加快升级智能手机,提升多模态交互、意图理解与决策等核心能力,推动由“智能工具”向“智能助理”升级。加快推广智能计算机、智能平板,实现端侧大模型轻量化部署,满足办公、家庭场景数据管理与实时交互控制需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积极布局全省低空智联一张网,集成安全态势感知、视频识别查证等功能。基于“实景三维湖南”打造全省网格化立体空间,分等级规划编制低空飞行器通行航道,提升低空飞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低空飞行器智能座舱,提高飞行器智能控制算法及自主飞行决策等能力。建设智能无人机物流节点,完善低空即时配送网络,开展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探索开展智能无人机空中通勤。广泛布建无人机地面感知设施,强化重点部位无人机防控装备建设,提升低空安全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民生福祉领域

10.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深入推进长沙市、株洲市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持续推动湖南智慧教育平台升级改造,开发智能学习助手、教学助手、智能在线辅导、智能课堂分析等一批通用型人工智能教学工具,全面提升平台智能化水平。积极支持大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实现物理空间与数字空间的三维映射及实时互馈,探索打造校园智能运维新模式。(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加快构建医疗领域知识图谱和知识库,深化人工智能在临床辅助决策、医学影像诊断、慢病管理、医保控费、智能门诊分诊、药物疗效评估、传染病监测预警等融合应用,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加大医用机器人、脑机交互等智能产品在手术、康养、护理等场景的推广力度,构建“预防-诊疗-康复-随访”全链条智能服务体系。加快在乡村两级推广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提高基层医生诊疗水平和效率。(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医保局、省药品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人工智能+高危作业。加大智能机器人在带电作业、光伏清洗、线路巡检、油气场站巡检、煤矿采掘(剥)、瓦斯检测、高空外墙清洗等高危作业岗位应用。加强应用机器视觉、视频目标空间定位、智能传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燃气等行业安全生产智能化水平,实现非法违法建设及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治理能力领域

13.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持续迭代“湘易办”“湘办通”,探索接入政务大模型,不断提高智能问答、政策匹配、辅助审批、智能派单、风险预警、数据分析等能力,更好赋能“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机器管招投标”垂类大模型建设,智能抓取、自动识别和推送预警关键节点信息,探索主观分评审、投标文件监测等应用场景,构建常见问题知识库,提升线上服务能力,持续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探索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社会治理。(省数据局、省委机要局牵头,省委政法委、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人工智能+应急管理。构建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增强人工智能在灾害事故风险监测、应急响应、复盘分析等环节辅助决策的能力。加大推广全地形、轻型化智能机器人和“铁塔哨兵”系统,增强多模态感知、复杂指令理解等能力,加大在巡堤查险、隐患排查、灾害事故救援、森林防灭火等场景中的应用,提升不同地质区域灾害预警水平。围绕堤坝渗漏、管涌、空洞、崩岸等隐患,加快应用智能感知探测设备,实现从人防、技防向智防转变。(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路径

(一)产业提质行动。以应用为牵引,滚动培育一批重点企业,打造一批示范场景。支持省内芯片骨干企业重点突破高算力GPU、光通信等芯片,积极发展面向人工智能终端需求的RISC-V芯片。加快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医疗器械等领域智能传感器开发和规模化生产。支持“AI+操作系统”研发及应用,加快工业软件智能化创新突破,深化智能体在软件领域应用,推动软件信息服务业智能化转型。鼓励和支持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创新平台、生态创新中心,培育一批人工智能优质开源项目及商业发行版软件产品。加快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智能终端零部件及整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动马栏山视频文创园加快发展数字人,构建完整数字人产业链生态图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技创新行动。以创新为核心,滚动建设一批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一批未来场景。纵深推进与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等“大院大所大校大企”战略合作,联合开展一批新技术攻关。依托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四大实验室”、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北京大学长沙计算与数字经济研究院等高校和新型研发机构,供给更多人工智能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梳理重点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共性技术需求,布局实施一批科技计划。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深化“双高对接”,推进校企合作“双进双转”,布局一批中试基地(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省直部门、市州通过编制场景创新成果推荐目录等方式,助力企业实现场景创新突破。(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底强基行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持续夯实算力底座,积极推动绿电与算力协同发展,构建以智能算力为主的算力供给体系。培育壮大数据处理和数据服务产业,支持长沙市加快推进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推动各类建设主体加强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建设,建立健全行业数据集相关标准,推动数据集技术创新,构建高水平数据集管理体系。综合湖南优势领域,支持加快研发布局智能制造、音视频、医疗健康等垂直领域行业大模型,打造具有多模态数据、知识深度融合、比较优势突出的行业大模型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人才引育行动。深入实施“芙蓉计划”,积极引进海外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支持举办高水平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大赛活动,发挥高能级创新平台、行业龙头企业等机构的人才集聚作用,引育一批具有场景创新意识和能力的专业人才。支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人工智能领域与海外合作伙伴共建联合实验室。支持省内高校整合汇聚优势资源,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学院。鼓励高校将人工智能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赋能学生创新创业与成才成长。在“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中开展人工智能知识测试,提升专业技术人员人工智能知识素养。(省委组织部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改革赋能行动。适时推动《湖南省人工智能应用促进条例》立法,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持续完善市场准入规则、监管体系,全面推行“非禁即入”,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创新主体在特定区域、特定场景内开展首创探索。支持长沙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长沙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先行先试,探索开展监管沙盒、数据版权、伦理治理等制度试点。高水平推进湖南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放合作行动。依托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等国家级平台,探索深化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开放。发挥中非经贸博览会、北斗规模应用国际峰会等平台作用,推动我省人工智能技术、产品走向世界。支持企业加快国际化布局,逐步扩大海外场景应用市场份额。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国际标准制定。深化与人工智能相关国际组织交流合作。积极向国家申报数据海关和数据大使馆建设,促进数据企业出海和境外数据回流。鼓励外资企业在湘布局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全力争取面向非洲的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布局湖南,推动更多人工智能技术、产品、标准、应用落地非洲,共同促进人工智能普惠共享。(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外事办、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建立“人工智能+”行动协调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双牵头,统筹推进全省“人工智能+”行动。省科技厅、省数据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人工智能领域国家政策支持。出台并落实十大支持措施,对评选出的重点企业、示范场景、未来场景、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支持。推动金芙蓉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人工智能应用。

(三)优化应用生态。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孵化器。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先行先试创新型产品和应用场景。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宣传报道。

(四)注重安全发展。加快应用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强化信息精准识别、态势主动研判、风险实时处置等能力,防止算法漏洞、数据泄露、身份伪造等风险。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伦理治理体系,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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