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通因被指强迫三星电子签订采购合同,被韩国最高法院最终判处罚款186.64亿韩元(9313 万元人民币)。博通在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其处以罚款后提起撤销诉讼,但最终败诉。
韩国最高法院第一庭于2026年10月27日,最终维持原判,驳回博通美国总部及其分支机构针对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提起的撤销纠正命令及缴纳罚款命令诉讼。此前,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023年9月认定博通滥用交易地位、违反公平交易法,并对其下达纠正命令,处以186.64亿韩元罚款。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博通通过中断智能手机零部件供应向三星电子施压,迫使其签订明显有利于博通的长期协议。2020年3月,三星电子与博通签订合同,约定自2021年起连续3年,每年采购至少7.6亿美元的博通射频前端组件(用于提升通信频率质量的零部件)以及Wi-Fi、蓝牙相关零部件;若采购金额未达到这一标准,三星电子须向博通赔偿差额。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博通动用了暂停批准采购订单、中断产品发货和生产等不正当手段,迫使三星签订明显对其不利的合同。委员会解释称,当时博通在射频前端等市场占据压倒性份额,是全球第一大企业;为避免新推出的Galaxy S20等产品生产受阻,三星电子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博通单方面提出的要求。
博通不服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处罚,于2023年11月提起诉讼。但首尔高等法院今年5月裁定,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罚款决定合理,判博通败诉。此后,博通方面不服该判决,试图提起上诉,但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
本文转自媒体报道或网络平台,系作者个人立场或观点。我方转载仅为分享,不代表我方赞成或认同。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客服,我们作为中立的平台服务者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